|
|
|
|
新建污染源排气筒高度一般不应低于15m(注:低于15m,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的建筑5m以上;排放氯气、氰化氢和光气的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25m(若高度达不到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氯气、氰化氢、光气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25m,硬性规定) |
|
|
(1)一般燃煤、燃油(除轻柴油、煤油外),烟囱最低允许高度为20m;锅炉总装机容量大于28MW(40t/h)时,烟尘高度不得低于45m;烟囱高度高于周围200m内最高建筑物3m。(2)燃气、轻柴油、煤油锅炉烟囱最低高度不得低于8m;(3)高度达不到规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严格50%执行。 |
|
|
各种工业炉窑烟囱(或排气筒)最低允许高度为15m;当烟囱(或排气筒)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烟囱(或排气筒)高度还应高于最高建筑物3m以上。15+3+(200)(注:当烟囱高出周围建筑物3m,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严格50%执行。) |
|
|
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15m,排放含氰化氢气体的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25m;排气筒高度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内的建筑5m以上。 |
|
|
一般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15m,并高于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3m以上。 |
|
|
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规定烟囱高度最低限值。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