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的企业,没有治理价值的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可见,“散乱污”企业本身就是违法违规的,但它们要么已存在很多年了,正逐步接受淘汰,要么藏在民房里面悄悄生产,但它们对环境的危害却不可小觑。
以违规电镀作坊为例,由于合法合规处理电镀废水并持续达标排放,需支出较高成本,为争取更大利润空间,一些电镀作坊不配置相关污染治理措施,在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的情况下直接排放生产废水,严重污染环境,对周围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危害。
以“三无”(即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无排污许可证)洗车店为例。它们没有规范的排污系统,洗车产生的脏水大多直接流到周边地面或沟渠。表面看,似乎只是污染了水环境;但当地面晒干后,来往车辆一碾,就会形成大量扬尘,污染空气。还有些洗车店同时违规经营着修车业务,比如露天喷漆。喷漆释放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阳光照射,就容易与大气中的其他成分发生光化学污染,形成臭氧、PM2.5等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