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大港华强加油站(以下简称“该企业”)(原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大港华强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大港华强加油站”)始建于2003年,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徐庄子北抛村,加油站总占地面积为5600m2,为三级加油站。站内现有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站房、附属用房、加油岛、油罐区及加油罩棚等。油罐区设卧式地埋单层钢制储油罐4座,其中汽油储罐2座,单台罐容积20m3,柴油储罐2座,单台罐容积30m3。站内设加油岛4座,每座加油岛设加油机1台,其中电脑数控汽油加油机2台,共4把带油气回收装置的汽油加油枪,电脑数控柴油加油机2台,共4把柴油加油枪。站内主要进行车用成品油的销售,2019年站内油品年销售量为180吨,其中汽油年销售量为110吨,柴油年销售量为70吨。
由于建站时间较早,建站初期未履行环评手续。2012年,天津市发布《关于加强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津环保气[2012]186号),为配合全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实施,加强油气污染治理工作,为环保达标验收打好基础,华强加油站于2013年委托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编制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大港华强加油站汽油油气回收改造项目》,完成了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工程。2018年11月,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大港华强加油站完成了项目自主验收。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本项目属于“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加油站”类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Ⅲ类;本项目属于“垂直入渗污染影响型”项目,加油站东侧及南侧紧邻农田敏感目标,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敏感”,同时本项目占地面积为5600m2,小于5hm2,占地规模属于小型,因此确定土壤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石油分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并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地下水、土壤专题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天津科技大学编制,出具专题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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